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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800余公民致函 | 2011-2-23 10:58:40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中国共产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最高人民法院、国家信访局的各级领导:
首先请谅解我们违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越级再次向各处致函,如果我们反映的问题能在地方上解决,我们断不至于采取这种方式。请对我们反映的问题予以直接关注,如批转地方,则仍然会徒劳无功。
我们800多名原告与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县永安陵园之间的融资纠纷至今已经持续3年多。永安陵园吸纳我们的资金达4000余万元并拒绝按照合同约定返还本息。按照民事诉讼法有关管辖权的规定,我们应该在垦利县法院立案起诉。但垦利法院只受理了其中38名原告的案件,然后就以种种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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